本文部分內容擷取自動物友善網(分享)

近年來,非法使用獸鋏、金屬套索陷阱及毒餌等殘忍獵捕工具導致動物嚴重傷亡事件頻傳,新北市動保處於8/29(六)舉辦「新北市搜山活動」,活動強力宣導獸鋏及山豬吊的殘忍運作方式,教育大眾通報管道及安全拆除方式。

獸鋏和山豬吊的設置到底有多猖獗,官方雖無實際統計數據,但從以下案例不難推估。以今年來說,雖有新冠疫情影響,但屏東縣從年初到7/24止,為解救流浪動物,共拆除了6組山豬吊及35組捕獸鋏;而新北市動保處接獲線報,有人長期在新店山區設置獸鋏陷阱捕捉野生動物,經過跟監並和保七總隊合作,在5月初逮獲高姓獵人等3人,當場查到11組捕獸鋏、47組山豬吊,和一批半成品獵具。

山豬吊、套索陷阱及捕獸鋏的使用造成動物們巨大痛苦與傷害。當動物誤觸捕獸鋏這類帶有殺傷力的陷阱時,所受到的肢體傷害與疼痛不僅是立即的,更是持續性的;而金屬套索陷阱雖不會立即造成傷害,但為了脫困,動物因過度緊迫自行扯斷或啃斷自己肢體的情況屢見不鮮,儘管僥倖在存活時被人發現,也已經留下難以痊癒的傷害,或是最後根本回天乏術。

台灣無論是《野生動物保育法》或《動物保護法》都早已明令禁用「獸鋏陷阱」。《野生動物保育法》明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使用毒物、陷阱、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獵捕宰殺一般類野生動物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且主管機關得逕予拆除並銷毀之;若誤捕保育類動物則有更高的罰則。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

針對「山豬吊」而言,《動物保護法》第14-1條中規定,非經主管機關許可,捕捉動物不得使用之方法。農委會依循了該條第一項第七款公告禁止使用「含金屬材質的套索陷阱」捕捉動物。其中所稱含金屬材質的套索陷阱,係指含金屬材質繩索,並以彈簧續壓式裝置,束綁動物肢體的捕捉工具。該公告自今(109)年3月1日起生效。

協會再次強調,毒餌、捕獸鋏、金屬套索陷阱等這類欠缺精準捕捉的方式,不但毫無選擇性地造成各種動物的傷亡,生存受到威脅的動物也包含了保育類野生動物,為野外動物族群帶來巨大的折磨以及傷害,無差別的濫殺方式也並不能真正有效捕捉到害獸進而解決農林危害,只會造成更多無辜動物的傷亡,並且破壞環境以及生態。

最後,當發現殘忍捕獵工具時,請使用粗樹枝、登山杖等堅硬物品,觸發陷阱後尋找固定陷阱的源頭進行拆除,如民眾不熟悉無法現場拆除,請儘速通報各縣市動保單位拍照存證,以利動保處紀錄並撤離。

謝謝 新北市政府動物防疫檢疫處 舉辦本次的搜山活動,期待其他縣市也能夠更加重視殘忍陷阱的議題,加強宣導未經申請禁止任意放置陷阱,並增加搜山頻率,有效降低非法行為。

友善動物環境,需要你我共同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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