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農教育法》、《氣候變遷因應法》注入動物福利元素
8優秀動保立委今接受頒獎 拔河行動「拔除」立法障礙

由「動物保護立法運動聯盟」(簡稱『動法聯』)主辦的「立法委員動物保護評鑑」,評選出第10屆第5會期8位優秀動保立委,並於9/16舉行頒獎典禮,儘管本會期的相關修法、立法案,多達22案,除了《動物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育法》之外,並涵蓋《憲法》、《食農教育法》和《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等,但動法聯檢視歷屆會期仍有多項重大法案未能通過,因此特別安排本次獲獎立委以拔河行動,表現他們執意聯手拔除「動物是物」、「動物戲謔」、「反對動保警察」、「放寬繁殖買賣」等動保障礙的決心。

動法聯表示,本會期共有19位委員提出22項動保相關法案,其中有14位委員自行報名參加評選,經過評議流程及慎重討論後,選出8位優秀動保立委,分別是高嘉瑜(民進黨)、陳椒華(時代力量)、陳亭妃(民進黨)、洪孟楷(國民黨)、吳思瑤(民進黨)、蔡壁如(民眾黨)、林奕華(國民黨)、賴惠員(民進黨),再次彰顯動保相關法案能跨越朝野和政黨疆界,普獲立委支持。

至於個人的得獎事由,高嘉瑜主要提出了「動物非物」和「慰撫金」的《動保法》修法案,並在會期內協助解決寵物用藥問題,因而獲得評鑑小組的一致肯定。陳椒華則是積極回應動保團體的各項訴求,同時為列入禁養的危險犬種比特犬,爭取到合理的管理措施和收容待遇,令評鑑小組讚賞。

陳亭妃在第5會期三讀通過的《食農教育法》第三條條文中,加入「動物福利」文字,使食農教育未來必須將動物福利相關知識納入教學範疇,更是被評鑑小組認為意義重大積極支持動保議題的洪孟楷,不僅提出動保入憲增修條文,並修法限縮展演場所進口野生動物範園,及任意放生野生動物的規範,深獲評鑑小組讚許。

吳思瑤呼應民間版《動保法》的訴求,提出多項條文修正案,包括納入動物具感知能力;擴大動物定義及於所有脊椎動物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非脊椎動物;破除「經濟動物」的不當分類;禁止將動物當作贈品等,被評鑑小組視為極具前瞻性。蔡壁如則以禁止以動物作為贈品的「夜市條款」,和健全展演動物場所進口動物的規範等兩項法案,被評定為深具修法意義。

林奕華積極響應杜絕以動物作為娛樂、賭博之交易標的的民意訴求,提出修法條文,並持續支持動保團體的各項活動,普獲好評。首度入選的賴惠員,具有獸醫師背景,重視流浪動物議題,一舉提出設立動保基金;媒合執勤犬紓解收容所壓力;授權動物保護檢查員於緊急事態下得進入私領域稽查等3項修正條文,獲得評鑑小組認同。

動法聯指出,雖然第5會期的提案委員人數和提案數量都比第4會期下降,委員由29位減為19位、提案數從40項降至22項,但是評鑑小組陣容為歷屆之最,新增了台灣愛兔協會、台灣鳥類救援協會、臺灣刺蝟照護推廣協會及台灣愛鼠協會4個團體,評鑑委員達到17位,相關評議流程和評鑑內容的細緻度都大為提升。

委員能將對動物福利的關注,從直接相關的《動物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延伸至跨域議題的相關修法,更是一大可喜現象,像是《食農教育法》裡把經濟動物的福利教育納為食農教育的一環;加強環境保護的《氣候變遷因應法》中加入推廣植物性飲食或蔬食的條文,都可看到動物保護和動物福利觀念的突破和擴散,也令人更期待新會期的動保立法成績!

「動物保護立法運動聯盟」成員: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世界愛犬聯盟、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台灣愛狗人協會、台灣愛鼠協會

本次評鑑委員(依筆畫順序):
王唯治(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理事長)、朱增宏(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呂幼綸(世界愛犬聯盟台灣總代表)、何宗勳(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秘書長)、李朝全(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理事長)、林樵(台灣愛兔協會公共事務組組長)、林憶珊(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執行長)、吳宗憲(國立臺南大學行政管理學系教授)、吳盈瑾(台灣愛兔協會理事長)、姜怡如(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洪浚皓(臺灣刺蝟照護推廣協會副理事長)、黃士玲(臺灣刺蝟照護推廣協會理事長)、童麗麗(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副秘書長)、張宏林(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章得(關懷生命協會理事長)、張勝鬘(台灣愛鼠協會理事長)、賴秀琪(前資深國會辦公室主任)等17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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