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動物保護法有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監督及管理動物之科學應用」,因此農委會則每年邀集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動物保護檢查員、實驗動物相關學者、專家、相關機關及立案之動物保護團體代表組成查核小組,依「動物保護法」及「動物科學應用機構監督、管理執行要點」及「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指引」辦理年度機構監督查核之工作。
TSPCA身為查核委員之一,今年度負責了8間機構之書面與實地查核工作,針對機構的 IACUC 政策、管理及人員訓練、機構計畫審查與 3R 考量的落實、機構內部查核及計畫核定後監督之工作、動物健康照護計畫、動物飼養設施以及其他動物福祉相關標準進行查核。除了透過資料的審閱,查核小組會現場與機構代表團進行QA,進行實驗室與動物房的參訪,向機構提出改善建議,並給予評分(優、良、尚可、較差)。查核委員的主要責任是確保現場沒有違反動物保護法之現況、機構都有依照法規與指引在運作、以及動物福祉有被重視與落實。年底農委會將公布查核總評與結果,歡迎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