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演變,現今社會不少人會飼養貓狗代替生小孩,讓貓狗成為自己的夥伴、家人,但很常因為飼養觀念的不足,隨意放養又未完成「植入晶片」、「寵物登記」、「絕育」,以及「每年施打狂犬病疫苗」最基本的飼主責任,造成貓狗繁殖過剩、遊蕩犬貓問題以及遊蕩犬隻攻擊野生動物等問題,明明法規有相關的規定,但絕大部分的飼主都未做到或根本不知道,此時就會成為主管機關開罰的對象。

2015年動保法修法強制飼主必須替貓狗植入晶片、絕育,否則將有 最高一萬五千元以及最高二十五萬的罰緩,立下此法就為了預防不肖飼主棄養、或因為未絕育隨意放養,而造成貓狗一窩一窩的生。

而狂犬病是人類跟動物都可能會感染的病症,感染後嚴重的會致死,所以施打狂犬病疫苗不只是為了貓狗,更也是為了保護人類的安全,在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其中有規定,每年沒有為貓狗施打狂犬病疫苗,最高會有十五萬元罰緩。這邊要特別提醒以上的法規是 無勸導的機會,主管機關是可以直接向飼主開罰的!!

近年來協會調查員不單單要處理通報進來的案件,為了讓飼養貓狗的飼主了解「植入晶片」、「寵物登記」、「絕育」,以及「每年施打狂犬病疫苗」本該是飼主要負的飼主責任,調查員每到一個區域就會向家家戶戶宣導,提供資訊並說明必須完成的原因、用意,不論家中是否有飼養貓狗,就希望這觀念可以傳得更遠更快,但調查員在宣導的過程也會觀察到部分動物,不只未完成以上最基本的飼主責任,更伴隨著不當飼養疑慮,此時調查員也會關心動物的飼養狀況給予建議,必要時會與主管機關公私協力,勸導並要求飼主改善,希望各角落的動物都不要成為下一隻不當飼養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