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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現在在什麼位置,遇到一隻需要醫療的狗狗,能不能請你們現在來到現場進行救援或是帶他就醫…?」
「這隻貓咪很可憐,你們為什麼不帶走他?為什麼你們都沒有對飼主有更進一步的動作?」

協會的調查員有時會接到這樣的電話或是報案信件。

在我來到協會以前,我也認為所有的動物救援相關團體都一樣,只要對動物不好的行為,任何相關團體都可以採取「即刻救援」的行動;但其實每一個團體的屬性、成立宗旨、理念都不盡相同,這也影響了該團體承辦的案件範圍及處理方法。

動物的「身心發展」對於協會來說是首要項目,任何會影響動物的生存條件-舉凡長期關籠、鍊繩等等,都是調查部門的取締重點。

調查員們會有三大步驟來和飼主溝通正確的飼養觀念,並同時找出最適合動物的解決辦法。

1. 盡可能全面瞭解案件(這也是為什麼協會不接受網路轉貼,並希望報案時能有照片、錄影、錄音)
2. 取得飼主信任後,可以進一步溝通試圖改善動物的生活品質
3. 飼主如果願意配合,也表示有意願維持動物福利,協會依然會持續追蹤一段時間,確保飼主確實有做到他承諾的項目


經過上面三個步驟後,確認現場狀況並無大礙,案件才會進入結案的程序。

案件從入案到結案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在這段時間當中常常會有熱心通報人,不斷詢問案件後續,甚至希望我們能立即將動物帶離原場地;但是對於動物來說,他可能已經習慣了原本的居住地,強制帶離真的對他們是好的嗎?

突然間的改變或動物當下身體狀況是否適合也是需要考慮的部分。因此調查員的工作就是在改善的過程中做出評估,包含飼主配合意願、飼養能力、照護意願以及動物狀況等,來決定是否要將動物帶進協會。

TSPCA旨在改善動物的生活環境,希望能從改變飼主的觀念做起,這樣才能防止飼主再用同樣的飼養方式去對待另一個毛小孩,造成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