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TSPCA)長期以調查虐待動物案件為主要業務,自2009年至今共接獲民眾通報案件超過千件,案件遍布全台各個縣市,動物種類也自犬貓逐漸延伸至其他動物甚至保育類野生動物,雖目前民間動保意識已明顯提升,但在涉及野生動物案件中,主管機關仍以舊有觀念及消極面對,更導致保育類野生動物-馬來熊竟受民眾不當豢養於狹小鐵籠逾三十多年, TSPCA今日(30日)也帶著不當飼養案件之受害者-米克斯狗狗「小白」,在立委黃昭順協助下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以圖表呈現多年累積之案件數量成長以及動物種類之統計等,台南大學公共行政系副教授吳宗憲亦出席說明公私部門合作之重要性及趨勢,記者會並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應與民間加強合作(例如資訊交流)、設立動物福利指標、並針對合法私人飼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盡快落實稽查。

TSPCA所接獲的案件數每年以兩倍快速成長,而大約60%的報案原因是針對因飼主未有正確飼養觀念所造成對動物忽略、忽視之行為,例如無水無食、無遮蔽、飼主未給予醫療、未給予運動時間等。動物種類並不僅侷限於犬、貓,大眾對其他動物之關注度亦逐漸提升,甚至也收到野生動物,如馬來熊、黑熊的案件。針對被通報對象,則從一般飼主、寵物店、收容所,更延伸至工廠、休閒農場或展演場所等。足見台灣民眾看待動物福利觀念已明顯提升,有越來越多民眾意識到無論何種動物均應得到妥善照顧並被關心,且願意挺身為動物發聲。

然於野生動物案件中,協會發現中央主管機關態度卻明顯消極,甚至連保育類野生動物之查核亦有虛與委蛇之嫌。以近期案件為例,今年三月TSPCA接獲民眾通報,位於台中后里的一處農田中,有隻馬來熊囚禁於狹小生鏽鐵籠內逾三十年,以人類的剩飯剩菜飼養,現場滿是蒼蠅環繞、散發酸臭味。經調查專員進一步詢問地方主管機關,卻僅得到「已知此熊之飼養情形,該熊為合法飼養,每年定期訪視」之回應,主管機關無任何積極勸導之作為,便坐視馬來熊在如此髒亂、狹窄的環境中度過痛苦折磨的幾十年,馬來熊甚至出現嚴重刻板行為,主管機關更無依照野保法第31條於三年內針對飼主進行輔導或停止飼養。

野保法施行已久,然在動保法已大幅前進、民眾動保觀念明顯提升之際,野保主管機關仍佇足不前,甚至連人為飼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遭受到如此長期折磨亦視若無睹,讓長期處理動物受虐或不當飼養案件之TSPCA深感擔憂,TSPCA資深調查專員賴思臻表示,「由於上述案件,我們曾向中央林務局要求提供目前私人飼養保育類動物之場所及其飼養近況資訊,但承辦人員竟表示因資訊過多,且認為是地方業務,故不願提供依野保法中第33條規定的查核紀錄。綜觀中央的態度及台中馬來熊的案例,TSPCA質疑中央及各地野保主管機關均疏於執法,甚至完全沒有相關的稽查管理記錄及審查動物福利之標準,才會導致這樣嚴重危害動物福利的狀況持續了三十幾年。」

立法委員黃昭順表示,「台灣民眾動保意識抬頭,在公部門多次表示人力不足,而民間動保團體缺乏公權力之情況下,公私部門更應該互相合作,彼此形成平等互惠、共同參與及責任分擔的關係,政府應扮演『支援性』角色,而民間團體扮演『配合性』角色,若政府故步自封拒絕支援,民間團體自然也無從配合協助。」黃昭順委員並將協助TSPCA進行三大訴求後續的追蹤。

台南大學公共行政系副教授吳宗憲表示,「由於政府預算的拮据,小政府蔚為潮流,因此建構公私部門間相互合作的機制,使動物保護管制工作更有效,似為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案,公私協力執行管制政策雖較為困難,但已是不得不嘗試與面對的做法,在不同國家動保管制經驗中,雖機制有所不同,但仍可見許多協力成功方案,包括英國、德國、澳洲昆士蘭及美國紐約,均值得我國動保行政單位參考。面對社會不斷增強的動物防虐意識,以及動保團體不斷精進的能力,政府與民間有必要透過嘗試性的合作模式,找出未來更佳的公私協力執法方案。」

記者會現場,TSPCA提出以下三點訴求,大力疾呼動保及野保之中央、地方主管機關均應與民間動保團體建立合作關係,落實案件之稽查,並稟持資訊公開化的原則,才可真正符我國民之所嚮的尊重動物生命、保護動物及保育野生動物精神!
一、        中央應盡快依法制訂出各類動物飼養福利指標,供地方作為執法依歸。
二、        各地主管機關應積極與民間合作,活用民間資源進行案件調查、動保教育等業務。
三、        林務局應立即發文地方主管機關,要求重新稽查私人飼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福利近況(包含動物來源、現場照片、是否違反動保法基本照護規則等項目),並主動公布稽查結果。

對此,林務局林國彰科長於記者會現場承諾,未來將積極與民間團體進行密切合作,不排除偕同民間團體進行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