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台灣動物保護法點此台灣動物保護法第二章
第五條: 飼主應避免(寵物)其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
第六條: 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故意傷害動物已違反動物 "免於痛苦、傷殘、疾病的自由" (Five Freedoms). 動物共同與人類生活在地球上﹐而雖然牠們無法用言語表達出喜怒哀樂﹐動物還是有感覺有情感的動物。請不要傷害弱小﹐傷害無辜又無法真正防衛自己的動物們。
動物虐待與家庭暴力
近年來,許多研究指出動物虐待與家庭暴力之間強烈的連結。
根據美國十一個州的研究,動物虐待行為是家庭暴力危險的四大指標之一,虐待動物者具有極高可能性成為家暴施虐者。
- 德州的一份調查指出,比起那些不會虐待動物的人,虐待動物的暴力施虐者出現較為暴力和控制的行為。
- 十二份獨立的研究顯示,百分之18至48受虐的婦女和孩童會因擔心他們的寵物遭到虐待而延緩自身的求救。
- 和未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比較起來,請求僻護的受虐婦女其寵物遭受虐待的情形將近是11倍。
- 在威斯康辛州,百分之68的受虐婦女透露她們的伴侶也有虐待寵物或家畜的行為。超過三分之一的案例,施虐者在婦女或其孩童面前虐待動物,以達成恐嚇和控制的目的。
- 遭受家庭暴力的孩童日後有三倍的機會會出現虐待動物的行為。
- 芝加哥警方發現,因鬥狗和虐待動物被捕的人,大約百分之30都有家庭暴力的前科。
蓄意虐待動物常和其他連續犯罪行為,如持有毒品,幫派活動,違反武器行為,性侵和家庭暴力等相關。蓄意虐待動物是侵略行為和反社會表現很明顯的指標,也常是一連串暴力行為的開端。我們應杜絕這些暴力行為的發生。(資料來源:ASP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