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夜條款」收容所動物「零撲殺」政策即將上路,在配套措施不足的情況下,很多縣市動物收容所已經超收。動保團體調查全台收容所,作出調查報告,並提出七大政策建議,包括禁止超量收容、「不擬續養費」應精算調整、農委會應公開「動物收容管制業務評鑑」、重新訂定安樂死標準等。台灣防止動物虐待協會去年透過實地訪查、電訪等方式,針對全台收容所進行調查。根據調查報告,以去年9月各縣市收容所在養量為例,只有新北、彰化、屏東、台東、花蓮及基隆六縣市收容所沒有超收;其餘縣市超收數量從新竹縣的1隻,到高雄市的353隻不等。
「零撲殺上路後,如何解決源頭問題,攸關流收容所動物的生存品質。」台灣防止動物虐待協會研究專員邱于軒說,超量收容造成動物密度高,打架、護食、傳染病情形加劇。除了落實動物絕育,將來飼主主動送養也要收取不擬續養費,並確實執行棄養處罰。協會報告提出七項政策建議,首先是政府應明文禁止超量收容,讓第一線人員拒收時於法有據。第二,報告指出,「提升認養率」是農委會改善政府動物管制收容設施計畫的計量指標之一,104年全國收容動物認養率為65%,但為何認養率這麼高,收容所動物還這麼多?未來政府應公開收容所「在養數」與「最適收容量」。。。

閱讀更多

2017.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