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名收容所前線獸醫師隕落後,我們除了傷感、憤怒,是否能立即執行具有建設性的措施,在零安樂死的期限來臨之際,全面預防下一個悲劇再次發生?
「無配套的零安樂死政策」將會壓垮每一個在最前線的基層人員,並且造成公立收容所及私人狗場爆滿,讓狗兒從一個煉獄掉到另一個深淵。SPCA的呼籲如下。
【入所量必須立即降低,實施精確捕捉】
就SPCA所知,目前大部分的收容所為「民眾通報才捕捉」。許多民眾僅因為不喜歡貓狗,便不斷通報捕犬隊。捕犬人員不能拒絕,於是一窩窩的小狗,甚至是已經結紮過、性格溫和的成犬,都進入了收容所內等死。SPCA呼籲地方政府要立即實施「精確捕捉」,僅捕捉具有攻擊性、有侵害人類安全之虞的犬隻,而非不分對象地捕捉。以台北市為例,103年捕捉問題犬隻1671隻,實施精確捕捉後,104年降到992隻,105年至4月底,更大量降低至19隻!可見政府只要願意實施精確捕捉,配合當地動保團體TNVR管理浪犬,入所量可以大大減少90%以上!
【收容所有收容上限,拒絕超收,人力須增派】
根據《動物收容處所設置組織準則》,收容所應提供每隻動物「五平方公尺」,但因為入所量爆滿,導致原本只能給一隻動物住的籠舍,卻變成多隻狗一起住,造成狗咬狗,甚至狗吃狗的狀況。SPCA呼籲地方政府一定要堅守每個籠舍能夠收容犬隻的數目上限,以降低入所量為目標,執行TNVR跟精確捕捉,這樣才能根本解決收容所內的問題,給基層人員好的工作環境,也給動物合適的生活空間!此外,依規定每100隻動物需配置1個獸醫師,每40隻動物需配置1個工作人員。台灣非常多收容所都沒有遵守此規範,地方政府首長請正視此問題,提撥人力及經費給予各個收容所。
【政府必須積極取締飼主未替寵物「植入晶片」及「絕育」案件】
養寵物必須植晶片及絕育,這是飼主的義務。動保法19條及22條分別規範飼主必須替寵物植入晶片以及絕育,若有繁殖需求則應向地方政府申報。未植入晶片做寵物登記者,可罰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未絕育且沒有申報者,可罰50000元以上250000元以下。立法至今,政府真正開罰的案件卻少之又少,無數未結紮、未植晶片的放養犬在街頭不斷繁殖,造成民怨及通報。若政府不下定決心針對不負責任的飼主積極處理,流浪犬的源頭將無法獲得控制,飼主責任也無法建立!地方政府的首長及動保主管,更應該支持稽查人員取締不良飼主,不該害怕違法在先的不良飼主投訴。
【棄養取締必須嚴格徹底地執行】
依動保法,棄養寵物者可罰30000元以上150000元以下。每年棄養寵物的不良飼主非常多,真正被抓到且開罰的卻極少!而絕大多數被棄養的寵物根本沒有晶片,因此完全無法查到原主人是誰。因此政府必須嚴格執行飼主替寵物植入晶片的政策,才能確實掌控每隻狗的流向,而且要大力查緝棄養案件;而不是被龐大的棄犬數字追著跑,甚至將這些棄犬都關進收容所,無限惡性循環下去。
民眾可以帶寵物送到收容所辦理「不擬續養」,各縣市也紛紛制定1000-3000元不等的金額,規定飼主需繳交手續費。SPCA認為「不擬續養」的費用應提高,讓飼主在將寵物送交收容所前能多考慮,考慮媒合幫動物找新家。同時,一定要搭配晶片寵物登記落實,才不會讓飼主選擇違法棄養!以台北市為例,飼主若不擬續養寵物,必須先將動物資料上網公告,經過15天的媒合期,若無人願意接手,才能將寵物送到收容所,並繳交2400元手續費。這將可以減緩動物入所的速度,提供動物新的機會!
【請給第一線基層人員信心與勇氣】
收容所的空間有限,當收容的數字超量,基層人員不僅得面對動物互咬、打架、傳染病,還得繼續捕捉民眾通報的浪犬,以及接下民眾自行送交的寵物。當他們不得已進行安樂死時,卻又要遭受排山倒海的批評。因此,地方政府首長及主管必須成為基層人員強而有力的後盾,在動保稽查人員欲對違法案件開罰時,切勿為了害怕民怨而壓下案件;在實施精確捕捉時,給予捕犬人員明確的捕捉原則,而非有民眾通報就濫捕;在零安樂死到來之際,切勿為了政績而強求基層人員交出「0」安樂的數字,讓他們背負沈重的數字壓力,罔顧收容所內超量收容,活生生、正在受苦的每一條生命!面對人力、資源不足的基層人員,地方政府首長及動保機關主管,除了應該撥經費人力,更應鼓勵開放志工進入收容所,制定志工訓練課程、制度,彌補人力的不足。
SPCA在此呼籲大眾,零安樂政策絕對不是讓大家把狗丟進收容所的藉口!你的狗進入收容所將會面對無限的苦痛,甚至直接因傳染病而死。面對現有的流浪動物,我們學習與其共處、尊重生命,當牠們結紮後,就不會繁殖了,請讓這些動物有終老的生存權。到收容所領養動物,更可以直接幫到流浪動物!
2016.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