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美麗遠離殘酷》是一個由國際人道社會(Humane Society International)所發起的全球性運動,目標是結束全世界的化粧品動物試驗。這是有史以來最大的全球性運動之一,在澳洲、巴西、加拿大、印度、日本、紐西蘭、俄羅斯、南韓、台灣和美國推出。台灣《讓美麗遠離殘酷》是由國際人道協會(HSI)以及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TSPCA)合作組成。我們的目標是創造一個沒有動物會為化粧品而受苦及死亡的世界。
為什麼要《讓美麗遠離殘酷》?
動物試驗使兔子、老鼠、天竺鼠和倉鼠等動物受龐大的痛苦,甚至死亡。為了測試化粧品的安全性,試驗者將化粧品的化學物質持續滴入動物眼裡、塗抹在牠們去毛的柔弱皮膚上、或是灌入口中,過程中並不會給予止痛,而這種虐待會維持數個禮拜或幾個月,這些動物往往會長期受到痛苦的折磨直至死亡。
目前世界上已有數千種已知安全的化粧品成分,化粧品業者可以使用這些已知成分繼續製造化粧品。化粧品是為了人類外表的美麗而發明,不應為了研發新的化粧品而犧牲動物的福利甚至生命。我們也相信動物試驗的結果並不可靠,這些實驗是幾十年前研發的古老方法,並不能產生對人類有用或可靠的數據。動物跟人對化學物質的反應可能很不一樣,所以動物試驗所得到的數據可信度遠低於高品質的科學。有些動物試驗需耗數個月甚至數年才能有結果,非動物試驗的研究方法是科學的新銳並且往往速度較快,成本較低,也較仁慈。
《讓美麗遠離殘酷》在那些國家進行?
淘汰已是世界趨勢,《讓美麗遠離殘酷》是一個全球性運動。化粧品動物試驗在歐盟(全世界最大的化粧品市場)、以色列以及全球人口數排名第二多的印度已被全面禁止,但在世界百分之八十的國家中還是合法,並在許多國家(包括台灣)中持續發生, 在中國及巴西動物實驗更是被政府規範為販賣的必要的條件。我們正與世界各地的政策制定者,監管機構,公司團體和科學家合作來改變法律和試驗需求 來讓動物試驗成為歷史。
而唯有修法禁止台灣進行化粧品動物實驗,以及販售經過動物實驗的化妝品,台灣民眾才可以放心使用人道的化粧品,而不用再擔心因為自己無心的消費而造成動物痛苦甚至死亡,不會再有動物因為台灣消費者購買化粧品而受苦。而法案的通過也可以讓台灣的化粧品廠商在國際上更有競爭力,因為表示有國家的法令替台灣的化粧品做背書。
如何《讓美麗遠離殘酷》?
目前為止全球的幾十萬消費者已簽署了我們的《讓美麗遠離殘酷》宣言《Be Cruelty Free Pledge》,宣誓他們未來對遠離殘酷的承諾。我們將會用這些消費者宣言來向政府表示社會的支持,顯示出終結化粧品動物試驗的背後力量。我們也會提供消 費者如何購買“零殘忍”的產品資訊。
我們在公共政策方面的工作注重於改變試驗條令及法律來撤除強制的動物試驗,並制定全國性的化粧品動物試驗取締,以及禁止最近有用動物試驗的化粧品的販售。 我們也與教育機關的科學家、公司以及政府部門合作來研發更多有效,快速的替代方案。
名人響應支持
讓美麗遠離殘酷Q&A
Q: 台灣法令有規定化粧品必須經過動物試驗嗎?
A: 儘管台灣法律規定下,大多數的化粧品不需要通過動物試驗,但當有新的藥用化妝品﹝例如防曬乳,牙齒美白產品等﹞和初次用在化粧品上的新化學成分時,政府仍然規定要經過動物實驗。
Q: 其他國家法令有規定化粧品必須經過動物試驗嗎?
A: 是的。舉例來說,在中國和巴西,法律上仍然要求化粧品必須經過動物試驗。而在美國和加拿大,法律雖沒有要求但也沒有禁止動物試驗,因此動物試驗仍然存在。世界上仍有約百分之八十的國家允許以動物作化粧品試驗。透過“讓美麗遠離殘酷”運動的努力,歐盟,印度和以色列目前已經禁止了化粧品動物試驗;其中,歐盟和以色列更進一步禁止經過動物試驗的新產品上市。
以往在中國,法律規定大部分化粧產品都需要經過動物試驗。中國法律要求所有要在中國販售的化粧品都必須先提交樣品給政府,並由政府進行試驗(包括動物試驗)後才可賣給消費者。中國政府也會對已上市的化粧品進行追蹤測試。
但在2013年十月,經過一連串國際人道協會和中國政府的會議後,中國的遠離殘酷運動促使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宣佈,他們將重新檢討二十多年來沒有修改過的化粧品法規。在參考社會大眾意見以及國際人道協會提供的詳細技術資料後,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他們將於2014年六月起取消一般化粧品的強制動物試驗。
除去中國化粧品法律中強制動物試驗的相關規定是中國-遠離殘酷運動的一大策略重點。雖然這項法規變動並沒有解除進口化粧品的強制動物實驗,但這是中國及全球終結殘酷化粧品關鍵性的一刻。
Q: 化粧品動物試驗有哪些測試?
A: 化粧品動物試驗包括將化學物質塗抹在剃過毛的兔子皮膚上或是滴在牠們眼睛裡來測試化粧品是否會刺激皮膚及眼睛。動物也會被重複的強迫餵食長達數週或數月來測試化粧品是否會導致疾病或危害健康(例如癌症或是先天缺陷)。還有就是 “致死劑量測試 lethal dose test",也就是強迫動物吞下大量化學物質直到找出會讓動物死亡的劑量。在實驗結束後,這些實驗動物通常是以悶死,斷頸,或是砍頭等方式被殺,而且過程中並不會使用任何麻醉藥。
化粧品動物實驗測試表
Q: 動物試驗在科學上可靠嗎?
A: 不可靠。不同動物物種對同一個化學物質的反應不一樣,因此科學上動物試驗的侷限性是眾所周知的。這表示,動物試驗的結果可能會高估或低估化學物質對人類的危害。這些不可靠也不具預測價值的動物試驗並不能保障消費者的安全。有些化粧品動物試驗的方式是在一九四零年代當我們對毒性的認識還有限時發展出來的。隨著科學進步,我們對人類的獨特性以及化學物質如何影響人體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時,動物試驗早已不符合我們的需求。現代的我們需要的是可靠,適用於人類,快速,有效率及進步的產品測試及安全標準。
Q: 有甚麼方法可以取代動物試驗呢?
A: 反對動物試驗並不表示我們認為化粧品不需要通過安全性測試,我們必須用更能保護消費者的測試方式來取代動物實驗,因為動物試驗無法保障人類的安全。在過去,因為非動物實驗的方法並不存在,因此動物實驗成為預設的產品安全測試方式。現在,化粧品公司可以馬上停止動物測試,因為仍然可以開發安全有效,遠離殘酷的新產品。方法如下:
1. 選擇利用上千種已被長期使用,有安全數據,不需再經過更多測試的原料。
2. 利用越來越多的先進非動物安全性試驗來更準確預測人類對化學物質的反應。已經有超過四十種非動物安全性試驗被證實有效,而這些現代化試驗方式不但與人類更直接相關,通常也較便宜且迅速。舉例來說,現在已有許多化粧品公司利用人造皮膚(human reconstructed skin)來進行化學物質測試(例如EPISKIN,EpiDerm,和SkinEthic)和利用3T3细胞中性红攝入試驗來檢測-化學物質在太陽光照下產生的光毒性,以及利用牛角膜的透明度和滲透性(BCOP)進行-對眼睛腐蝕性的試驗等。
以上方向是數百家化粧品公司目前使用的方式,並有國際 “Leaping Bunny 跳躍的兔子零動物測試” 認證。
Q: 既然法律沒有要求動物試驗,為什麼有些公司還是這麼做?
A: 化粧品公司可以選擇是否進行動物試驗。但如果該公司選擇在化粧品中研製或使用新的及之前未測試過的原料,這有可能觸發對新安全數據的需求。但是,要避免動物試驗,這些公司只要避免使用這些新的成分,並使用數千種不需要新安全數據並已存在的化粧品成分就可以了。
Q:讓美麗遠離殘酷運動在台灣及全球為了讓動物遠離化粧品試驗做了什麼?
A:台灣“讓美麗遠離殘酷”是有史以來最大的終結化粧品動物試驗的國際性運動的一部分。我們在澳洲,巴西,加拿大,印度,日本,紐西蘭,俄羅斯,南韓,美國以及台灣推出該運動。我們的目標是創造一個沒有任何動物會因為化粧品而受苦及死亡的美麗世界。
我們的“讓美麗遠離殘酷”宣言已有全球數萬名消費者簽署響應,宣誓他/她們對遠離殘酷之承諾並且把大眾的聲音加入我們的運動。我們將會用這些消費者宣言來向決策者表示公眾支持終結化粧品動物試驗的力量。
利用政治遊說,大眾活動,以及透過與科學家和不同公司的合作,我們會促進法律的修改並讓新銳的非動物試驗科技來取代不人道的動物試驗。
-修改法律,禁止用動物來進行化粧品以及其成份的試驗,終結動物實驗的產品在世界各地的販售。
- 提倡現代科學,支持非動物實驗技術的發展,並教育政府和化粧品公司來利用這些新技術。
- 教育消費者,提昇大家對化粧品動物試驗的認知並提供消費者購買非動物實驗化粧品的資訊。
- 和化粧品公司合作,幫助他們不再使用動物實驗,並與非動物實驗化粧品品牌合作,遊說政府機構來改變相關法令。
- 發起的全國性的宣導運動,藉由社會大眾、消費者、化粧品公司、政治人物以及如Sir Paul MaCartney和Liv Lo等名人的支持。
Q:社會大眾如何參與?
1.簽署我們的“讓美麗遠離殘酷”宣言來表示你對數萬隻仍在世界各地的實驗室中為化粧品試驗受苦的兔子,天竺鼠,老鼠和其他動物的關心。
2.購買零殘酷的產品 – 這對動物來說可以造成很大的改變。只買不做動物試驗的公司出產的化粧品,保養品,個人護理產品以及家用產品,每一個產品都是在為動物反抗。在這裡下載Leaping Bunny Certified Shopping Guide 跳躍的兔子全球購物指南。
3.讓朋友家人們知道“讓美麗遠離殘酷”運動,寄封電子郵件,在我們的Facebook上按讚,在Twitter推特(微博,Instagram,臉書...) 上用#BeCrueltyFree來發表關於我們的文章。你可以在@HSIGlobal以及台灣SPCA臉書來追蹤我們最新的運動消息。
台灣通過 #讓美麗遠離殘酷 法案!
Taiwan bans cosmetics animal testing!!!
《2016年11月公布內容》
第二十三條之二
化粧品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於國內進行化粧品或化粧品成分之安全性評估,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外,不得以動物作為檢測對象:
一、該成分被廣泛使用,且其功能無法以其他成分替代。
二、具評估資料顯示有損害人體健康之虞,須進行動物試驗者。
違反前項規定之化粧品,不得販賣。
第一項以動物作為檢測對象之申請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七條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第八條第一項、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一項或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禁止規定之一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其妨害 衛生之物品沒收銷燬之。
違反第二十三條之二第一項或第二項禁止規定者,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入銷燬之。
違反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十三條之二第一項或第二項禁止規定之一,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並得命其歇業 及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
法人或非法人之工廠有第一項情事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外,並對該法人或工廠之負責人處以該項之罰金。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二十一日修正之第二十三條之二、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第三項有關違反第二十三條之二規定部分,自公布後三年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