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篇

問:台灣目前尚無足夠替代方法可做化妝品測試?

答:首先,化妝品在我國分為含藥化妝品及一般化妝品,一般化妝品“免予備查”,免予備查指的是不需再做審核或檢測,既然不需再做檢測,更沒有討論檢測方法中替代方法足夠與否的必要。
而含藥化妝品只有在含新化合物的情況下,廠商才須提出安全性試驗證明,主管機關也表示台灣近年來極少化妝品新原料之研發,因此協會相信在幾乎無需安全性試驗的現況下,並不需要待有全部的替代方法才通過禁令。
此外,歐盟是全球最大的化妝品市場並已通過化妝品動物實驗的全禁令,其委員會在2013年公告與成員國的通信中,更表示銷售禁令的生效是促進進步的最好方法,對動物福利價值之推崇,也是整體人體安全測試方式的進步,歐盟雖於現階段同樣無法發展出所有的替代方案,但仍認為發佈動物實驗的化妝品全禁令是恰當且無安全疑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