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打獵或是為了防止農損發生,而去捕捉動物,這是野保法所許可的事,本協會也認為,國家必須提供完善的保障,應制定合理的狩獵、農損補償制度與管理規範。
2.本協會希望也堅持落實野保法與動保法的基本精神,也就是我們人類在利用動物的時候,應該選擇使用讓動物受到最少、最短痛苦的方式。
我們站在防止動物虐待的立場是反對任何會造成動物極大痛苦的行為。
3.狩獵的需求與動物造成農損的問題,舉世皆然。然而眾多國家,為了保護動物的目的,也持續地推廣與研究如何以更人道的方式來對待動物,包括提倡不會傷害到動物的捕捉方式或使用帶來更少痛苦的獵捕器具或陷阱。這方面的進步需要不只是政府及相關組織的努力,需要的也是人民的認知與合作。
4.現今為了生存、為了避免損失,如果仍然只能夠選擇殘忍地對待其他生命的方法,那就表示相關產業的發展,人民福利的保障甚至人民的安全感,都還有努力成長的空間。
我們了解為了保護農產品,必須要有相關預防野生動物破壞農物的措施,但是使用的方法不應該是使用殘忍的陷阱,例如山豬吊,尤其是此類陷阱時常捕捉到非特定動物,已經造成許多種類的動物嚴重受傷及死亡。
我們相信台灣人擁有善良的心,如果有其他更人道的捕捉工具可以使用,也會支持廢除殘忍的陷阱,這也是我們需要與政府一同來努力的部分。請我們一起來正視,並解決這些根本的問題。
最後,有些朋友也許因為昨日記者會而受到冒犯,這並非本協會的本意。只是,人類就如同你我,在受到傷害或壓迫時,在面臨不當的對待時,永遠都有發聲的管道與嘗試解決問題的能力,可是動物沒有。一隻為了掙脫束縛而扯斷肢體的猴子沒有,一隻因為棲息地被人類破壞而只能進入人類生活範圍尋找食物的動物沒有,一隻終身被關在籠子裡被迫不停繁殖的狗狗沒有,任何受苦的動物都沒有。
請想想:動物能否生存,是否痛苦,往往仰賴於你我的一念善意。而你我,都擁有選擇的能力。2017.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