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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颱風期間,我們仍發現有許多飼主在風強雨驟的天氣下還是把狗狗鍊住或關在無法提供安全遮避的處所。這些飼主的行為更顯得本協會的動保法修法草案的重要性! TSPCA x 蕭美琴委員。動保法修法草案,第五條: “天災期間必須:將寵物移置安全處,於危難時刻給予其逃生權利”。考量台灣的地質及氣候型態,常有地震,颱風,土石流的情況發生,在天災發生時,若狗狗被鏈住或關籠的話,在必須緊急逃難的當下,飼主若無法將動物安置於屋內或安全遮蔽處,則應該將寵物的繩鍊解開或打開籠子,讓寵物得以逃生,而不應該繼續將寵物鍊在原處或關在籠內,使寵物完全喪失了活命的機會。若是還繼續將寵物鍊在原處,或關在籠內,根本是刻意斷絕了牠們的生路,形同意圖惡意虐待!

而當然,我們並不是鼓勵完全不用繩鍊的放養方式,而該條文的重點是指在天災或必須緊急逃難的當下,飼主應負起要將寵物移到安全的地方,繩鍊解開,或打開籠子,讓寵物得以逃生的責任,而不是飼主自己逃生卻將動物留在原地且讓動物處於無法自行脫困的危急情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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