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於2018年發生「外籍移工殺狗吃肉,17人分食後遭法律重罰共200萬!」,此案件舉國上下為之譁然,台中市政府開始正視移工朋友時常因為文化差異及不熟悉台灣動保法,非法事件頻頻發生,因此大力推動定期舉辦拒吃狗肉宣導。
協會受台中市動保處委託,自今(109)年6月起每個月定期於台中市勞工局進行一場次「拒吃狗肉宣導講座」,每場講座預計100位雇主、仲介公司參與,統計至9月參與者近350-400人。
動物保護法第12條規範,任何人不得宰殺犬、貓或販賣、購買、食用或持有其屠體、內臟或含有其成份之食品。
1. 宰殺犬、貓涉及刑事責任,依動保法第25條,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2. 販賣、購買、食用或持有其屠體、內臟或含有其成份之食品,依動保法第27條,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或限期令其改善;經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台中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6條說明,雇主應防止勞工於工作場所、宿舍或其他由雇主提供之活動空間有宰殺犬、貓或前項所規定之行為。
?雇主應善盡教育宣導責任?
?張貼宣導海報於公共空間、辦理法規宣導課程?
講座結束前,協會再次呼籲,為保障動物的動物福利,以及移工朋友的工作權益,需請雇主落實教育移工的責任,共同提升台灣友善動物的環境。
下載不同語言宣導海報:https://reurl.cc/mdN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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