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日前接獲民眾通報,於新北市板橋林家花園內孔雀遭受長期不當飼養,經本協會及新北市動保處介入後,林家花園目前已初步改善孔雀身體狀況,但因新北市文化局表示該處為歷史古蹟,難以改建成真正適合動物生活的環境,而「是否繼續飼養孔雀」也涉及「古蹟風貌變更」,故須待12月11日召開審議委員會始能決定。

新北市林家花園長期飼養孔雀(被視為「鳳凰」)與猴子,取其意「封侯」(鳳、猴),而隨著國人動保觀念的進步,因猴子為保育類野生動物故不再飼養,孔雀卻因為是非保育類野生動物,繼續被飼養在不適合其習性的狹小空間且缺乏足夠遮蔽,文化局為維護「古蹟風貌」,在原孔雀病死後仍另引入新孔雀飼養。

17級陣風的蘇迪勒及強颱杜鵑侵台時,身為孔雀飼主的文化局表示「因涉及其飼養處為古蹟,孔雀亭無法擴增其空間或增加其遮蔽」而不提供孔雀適當遮蔽。由於無法強制沒入動物,新北市動保處只能先暫時以提供文化局大型外出籠,讓孔雀在颱風天可以稍微躲避強風驟雨。動保處承辦人員亦表示「基於孔雀需要更多的活動空間、豐富其習性之環境,以及永久性的遮蔽處,安置到其他地點是更妥當的決定,而動保處已接洽多個可接手安置孔雀之地點。」

Taiwan SPCA及新北市動保處曾多次向板橋林家花園反應,應速讓動保處將孔雀帶走安置,但新北市文化局仍回覆「不續養孔雀之決定屬於古蹟風貌變更,須待今年(104年)12月古蹟審議委員會召開會議,且決議通過後,再經新北市政府核定及文化部同意始得為之。」

協會專員在接獲民眾通報後便立即至現場瞭解,發現該孔雀指甲已過長如螺旋義大利麵狀,令人納悶文化局照護孔雀之頻率及專業,而竟還要等待年底委員會才可能會召開,並尚需新北市政府核定、文化部同意等多項程序,孔雀「才有機會」被移到適合的地方。生命的長度有限,禁不起長久的等待。前人文化的保存與動物保護並不衝突,古蹟風貌的維護可改採設立孔雀雕像,讓後人得追思前人歷史外,新北市政府以身作則重視動物福利更能成為國民的良好楷模。

2015.12.15更新進度:TSPCA向各位關心孔雀的大家報告,經過上禮拜文化局審議委員會會議結果,同意幫孔雀找新家!
協會也將繼續追蹤後續孔雀搬新家的進度以及新家環境合適與否,謝謝審議委員會明智的決議,也謝謝新北市動保處在這件案件上的協助。

2016.06.07更新進度:孔雀已經由文化局與中興大學合作,未來將移置到動物科學系禽鳥舍及戶外活動區。  國立中興大學動物科學系陳志峰教授表示,因為目前校園內的專業鳥園正在興建,孔雀暫時飼養在中興大學位於烏日區的牧場,由專業團隊負責照顧,基於學校牧場進行嚴格的生物安全管制,不便開放參觀。預計明年動物科學系禽鳥舍及戶外活動區正式啟用,會將孔雀遷入並研討開放參觀的可能性。期待藉由這次與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合作安置飼養孔雀,共同建立、傳達生命教育的重要觀念!我們十分感謝文化局、新北市動保處、李倩萍議員服務處的協助,讓這個案子能夠順利落幕,孔雀也有好的永久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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