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四天的南港寵物展於昨天正式結束啦,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一起報復性逛展,買到自己心儀的東西呢?
調查員於周日時也有前往參加,就如同以往的寵物展一般,本次的會場中也看到許多的飼主帶著自家毛小孩一同共襄盛舉,現場可見包含狗狗、貓咪、兔子、鳥類、松鼠……等等各式各樣的寵物。.有部分的飼主基於覺得自己飼養的寵物很乖、不會亂跑、沒有攻擊性等原因,在帶著牠們外出時不使用牽繩、提籃或推車,沒有替動物們做好適當的防護措施,反而是直接讓動物在公共場合自己行動。.在這次的寵物展中,調查員就看到許多飼主並未替狗狗繫上牽繩,也有一些飼主將貓咪直接放置在行李箱上面推著行走,還有人將兔子直接抱在懷裡,沒有作任何其他防護措施,也有一些鳥類是在沒有繫上鍊繩的狀態下直接站在飼主肩上一起移動,種種情況讓調查員在一旁看了不禁捏了把冷汗。
◆讓我們來看一下法規規範:
→動保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十條第一項亦規定,寵物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使用鍊繩、箱籠或採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
像寵物展這樣子的場合,就是法規中所謂的公共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因此上述提及的那些情況,其實都已違反了動保法及自治條例的規定。最常聽到的例子就是飼主帶動物出門卻未繫上牽繩,動物在馬路邊因各種可能狀況受到驚嚇而衝到馬路上,一旦發生了車禍,除了動物可能會因此遭受到傷害甚至死亡之外,如果造成對方受傷甚至死亡,飼主還有可能因未管理好自己的動物造成他人傷亡而有過失傷害或過之致死的罪嫌。
調查員要在此呼籲,如要攜帶寵物出門,除了應評估動物本身是否適合外出(例如有些動物生性較敏感膽小,外出到吵雜的場合可能會對牠的身心造成壓力,這樣的情況可能就不太適合外出喔),也要記得做好適當的防護措施,才能夠和毛孩們一起快快樂樂地出門,平平安安地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