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調查員收到了幾個案件通報,通報內容都有明確的證據,錄影錄下飼主騷擾自己的動物,調查員看了影片也覺得很氣憤,為動物抱不平,想直接通報主管機關請他們聯繫飼主確認動物狀況,並告誡飼主不得再犯!但…通報人都是剛好看到路邊的事發當下就蒐證通報,卻無法提供飼主的任何資訊,讓調查員無從下手處理案件,因而無法幫助到動物。

為避免這種狀況重複發生,而導致總是陷入無法幫助到動物的苦海中,於是調查員決定在這裡和大家分享,當您遇到虐待動物的案件時,應該怎麼做,才能有效地幫助到動物!

若您目睹有民眾騷擾,或甚至傷害、虐待動物,請馬上拿起手機錄影存證,畫面盡可能清楚,並且最重要的!要掌握飼主的相關資訊,較容易的有例如飼主的 #車牌號碼,或是 #住家地址,取得後於通報時一併附上。有了完整的資訊,主管機關才能調資料聯繫上飼主,否則要找到飼主將成為一大工程,也可能讓案件因此無法成案。

請大家也視情況直接現場報警(110),很多時候警察能夠最快抵達現場,他們有豐富的蒐證經驗,且也會向飼主留下個人資料;如果動物已經不幸往生,切記勿擅自處理屍體,因屍體是案件重要證據,請暫時保管屍體並盡快交給當地動保主管機關進行調查。

調查員若收到虐待動物案件通報,會安排訪查前往了解動物狀況。不只確認動物狀況無大礙,我們也會觀察動物和飼主的互動狀況,嘗試向飼主了解是否對於動物的一些行為問題感到困擾,是否需要協會提供相關訓練資源,以幫助飼主和動物能有優良互動。當然調查員不會一昧相信飼主的說詞,協會一直是以公正立場處理案件,所以我們也會嘗試從附近鄰居收集到更多案件資訊。

動保法第五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飼主應避免動物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違者可依法開罰,依嚴重程度適用不同的罰則,最重可列為非告訴乃論的刑事罪。近年來已有許多動物訓練的相關專業知識可以學習,若動物有行為問題,請不要只用打罵處理,打罵可能造成動物極大的心理壓力。更不應該的還有讓動物淪為情緒發洩的對象,身為人類應保護動物,而非欺負相對弱勢的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