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cture

TSPCA調查部門於2015年1月底接獲民眾通報,據該民眾表示,新北市中和區有一隻白狗長期飼養於一處民宅車庫中,除了天冷時白狗仍在屋外之外,飼主平時餵食餿水,而白狗腹部也有疑似未給醫療的大膿瘡。

經調查得知,傻冒(狗狗名字)是這附近10多年的流浪狗,由附近住戶共同照顧,但傻冒大多時候都還是跟著這處民宅的屋主。協會調查專員到現場時,傻冒也正巧從屋內走出,因此並無報案者指稱的被放置屋外受寒之事,而傻冒也可自由來去,因此也並無長期鍊在車庫的狀況。飲食的部分則是由附近鄰居們一同餵食且狗狗已長年習慣重口味食物,因此也難以改正,但並無刻意餵食餿水的情況。

同時,經協會隨行獸醫師的現場檢視,狗身上有三處異常腫塊,其中兩處應為良性脂肪瘤,另一處則不明。除此之外並無發現其餘異常,狗的精神、活力也非常好。飼主也表示,之前曾帶傻冒就醫,當時獸醫也表示腫瘤並無大礙,而協會獸醫師在現場也無發現需要就醫的必要性。因此在現場便提供了醫療相關建議
包括:
1. 多給予毛毯,避免腫塊磨破造成感染
2. 隨時注意腫塊大小,若有異常急速增生,便應盡速就醫
3. 減肥,來使脂肪瘤的生長減慢
4. 由於附近車輛多,要求更加注意傻冒的自由進出情況。
最後也留下了協會聯絡方式,請該屋主有問題便隨時與我們聯繫。而全案也並無違法的行為發生。

台灣飼養犬隻的型態多樣,除了市區常見的家庭寵物以及鄉村的放養動物之外,在巷弄或是市場中也常有社區住戶、攤商共同照顧流浪犬隻的情形發生。雖然這些民眾都是基於善心才會幫忙照顧流浪狗,但由於其中並無實質的飼主,所以當狗狗生病或是發生意外時,醫療開銷以及責任歸屬可能也較難釐清。因此協會也建議,若有類似情況時,所有共同照顧的民眾可以先共同開會,並商討若動物有醫療需求時,金錢開銷、安置場所以及交通工具…等等,要如何協調以及分配。



法律小常識
動保法第11條
飼主對於受傷或罹病之動物,應給與必要之醫療。
動物之醫療及手術,應基於動物健康或管理上需要,由獸醫師施行。但因 緊急狀況或基於科學應用之目的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情形者,不 在此限。


图片
協會獸醫師為腹腔腫塊進行觸診
图片
親人的傻冒
图片
傻冒平時習慣睡覺的地方(也因此被誤會為不當飼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