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特殊寵物興起,民眾一窩蜂飼養外型可愛的非犬貓寵物,像是狐狸、狐獴、浣熊、龍貓等等,因為目前的特定寵物僅包含犬貓!犬貓以外的動物無論是源頭進口、繁殖買賣、飼養流程等,都無適用法規可嚴格規範與管理,沒辦法確保非犬貓動物都有得到應有的照顧。

消費者往往在還不知道如何飼養的情況,就飼養了這些非犬貓動物,牠們被迫長期在不適合的環境,違反自身動物習性的活著,除了最基本的身心需求都無法被滿足外,背後更是藏著棄養之隱憂,這些動物該何去何從?公家機關的收容空間能夠收容嗎?原生動物處境是否更增威脅?非犬貓寵物的問題已經浮現許久,急需政府重視。

許多業者嗅到商機,打著寵物餐廳之名號,或是用另外一種方式「帶自己的特殊寵物上班」,讓消費者可以近距離的接觸牠們,刺激消費,卻也衍伸出不少動保案件,像是之前的狐狸不當飼養案件,與近日發生的浣熊不當飼養,都值得我們更進一步的關注與討論。

我們先從法規層面來了解:

動物: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

根據動保法對於動物的定義,只要是 有人管領的脊椎動物,就會是動保法的保護範圍,不限定犬貓,包含上述所提到的特殊寵物,只要有不當飼養或是虐待行為,都會觸法。

再來若是要進行動物展演,根據《動保法》第 6-1 條,任何人不得以動物進行展演 ,必須要向地方主管機關 申請許可,有一些場所例外,可以參考公告《免經許可之動物展演類型條件方式或場所》,不過,住宿或餐飲營業場所內進行之動物展演,但#設置獨立區域供動物展演, 或常態性進行動物展演者,仍應依《動保法》第 6-1 條規定提出申請。

無論是不是符合動物展演場所,或是店家自己飼養之特殊寵物,其實都會面臨到以下問題,來自飼主(業者)與消費者:

1. 飼主對於自己所飼養的物種不了解,無法提供滿足動物需求的飼養環境與提供適當的照顧方式;這些特殊寵物或許可以適應人為飼養環境,但是,好的動物福利必須兼顧到生理心理和天性,但當牠們依照天性展現一些像是玩水、啃咬等的自然行為時,可能會因為這樣的行為對飼主造成困擾,而被視為問題,並以高壓手段制止。而使用錯誤方法的結果,可以暴治暴形成惡性循環,只會讓牠變得更加暴力。

2. 業者為了要增加民眾與動物之間的互動性,界線往往畫得模糊,只要不要嚴重到傷害動物行為,多半都可以被漠視與容忍,或非第一時間被制止,在店家沒有嚴格管控之下,動物會飽受民眾的騷擾,包含肢體觸摸、噪音等。

3. 許多動物騷擾行為是來自消費者,是否以正確的方式與特殊寵物互動?如何接觸、更進一步的肢體碰觸是否有業者在一旁監督?在不了解動物的情況下,容易因此發生衝突而受傷,讓動物長期處於高壓與緊迫狀態,會造成動物心理問題,像是刻板行為的出現。

因此,當我們發現展演動物被不當飼養或虐待時,我們能做什麼?

✅拒絕前往未合格申請執照的動物展演場所!這也已經違法,可直接通報該縣市之主管機關。

✅對於合法業者,必須落實監督,若對飼養的動物有疑慮,請直接向業者反應,提出問題!

✅發現有人有不當行為,無論是業者或是其他民眾,請當下出聲制止,出聲是可以很有力量的!

✅疑似不當飼養與虐待行為都有違法之疑慮,請立即拍照、錄影蒐證,並通報該縣市之主管機關與協會。

每一個物種都需要在適合自己的生存環境生活著,在台灣,這類的營業場所卻越來越多。在此呼籲大家,在這些場所消失之前,不要到惡意利用動物謀財的場所消費,消費者必須有所自律與監督,並適時反應給業者。友善動物的環境是需要大家共同經營的,並非單方面誰的責任,因此,當您對於動物狀態有疑慮的時候,請立刻有所動作,可以和業者反應,並撥打至1999或地方動保主管機關,也可以來信至協會諮詢。

上一篇 回目錄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