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雙十連假的最後一天,這週的調查員日誌不分享案件,調查員想來聊聊品種犬不當飼養的冰山一角。
協會所收到通報的不當飼養案件的動物中,以犬隻最為大宗,而我們發現「品種犬」的不當飼養案件數量,逐日增加。以往我們會認為品種犬比較會被當作「寵物」來對待,而非不當飼養案件中常出現的「看門犬」,但隨著收到通報的數量越多,甚至不當程度也不亞於米克斯,調查員也想來跟大家分享這個現象。
其中調查員最常遇到的原因不外乎就是「小朋友想養的」我們時常會遇到飼主阿姨或阿伯跟我們說「當初就是小朋友想要養,結果養一養不養了,就丟在家裡給我們老人家。」其中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像是工作忙碌、搬離家中、出國等等⋯⋯導致無暇照顧寵物,然而長輩的照顧觀念或許較為傳統,認為只要餵飽牠就好了,少了散步或與人類互動的時間,動物的需求沒有被滿足,精力無從發洩,進而導致動物出現一些「令人困擾的行為」,像是吠叫、破壞傢俱、隨地便溺等行為,這時飼主就會認為動物「不乖」,而把動物長期關籠或鏈繩來解決問題,說是解決問題,其實是製造問題,產生不當飼養案件。
其實這樣的事情也不只有犬貓,像是 鼠、兔等小動物,也容易吸引小朋友想飼養的衝動,進而產生後續的飼養問題。在協會調查的過程也發現,所謂「小朋友」的年齡層,似乎不限於國中小,一直到二十幾歲這個範圍也都有,也就表示了成年人仍會「衝動消費飼養」。
台灣街頭的寵物店常見把動物以櫥窗展示,吸引民眾眼球,以近距離的方式讓民眾觀賞,進而提升消費慾望及衝動,在那個小小的櫥窗當中,人們看到的都是動物的「可愛」,卻不會看到照顧動物所要付出的心力。另一方面您可曾想過,動物在被販售出去前,都只能生活在那小櫥窗當中,每天任由民眾觀賞,也是不當飼養嗎。
2021年底協會破獲了一處位於屏東的非法繁殖場,揭發了寵物產業的弊端,並推動《太陽法案》,法案其中一項訴求就是禁止櫥窗展售。當然——櫥窗展售只是一個問題,更多的是民眾在飼養前未做全面性的考量評估,所以說「別太衝動!」,負責一隻動物的一輩子,不會只需要幾分鐘來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