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兩隻小狗是跟別人要回來養,結果越養越不親人...」,邊講邊將一碗剩飯放置在地上,一隻小狗將一坨飯咬出來吃,搞得滿地都是米粒,另一隻只敢遠遠看,不敢靠近。
「你看能不能把小狗帶走?」飼主百般無奈的說。
「我們會要走收容所流程喔,收容所會收取規費。」
『蛤!要付錢喔!那不要了,我繼續留著或送給別人!』飼主一臉驚訝。
當下真 的 很 想 捶 他!還是得耐著性子好說歹說,勸導飼主不要再抓動物回來養,若是在我們安置空間空出之前,要將狗送人也請告知我們,協助進行晶片寵登的轉移,順便確認新的飼養環境。
在處理案件遇到非常大的問題是,動物的來、去太容易了!當動物落入沒有照養能力的人手上,飼主教育也會變得更加困難,或是又隨意轉贈至他處,不當飼養源源不絕的發生,甚至很難被制止,悲劇像是滾雪球般越來越大。
因此,我們急迫需要大家一起做好源頭管理,將寵物結紮,不要有下一代的出生是一種方式,在不得已得送養動物時,做好領養人的篩選也是一種方式,又或者自己沒有養寵物,勸導身邊有飼養寵物的親朋好友養好養到老,也是一種方式。
回到此案,後續會由主管機關介入,法規已是飼養寵物最低標準,大部分違反的項目也都有改善期,並非立即開罰,因此當飼主仍無法滿足法規要求時,也只能進入到開罰階段,而開罰的本意是嚇阻下一次同樣案件產生。
眼前兩隻幼犬還傻呼呼在那邊晃來晃去,此案還有另一隻黃狗鏈養問題,調查員內心真的是百感交集,我不知道牠們的未來在哪裡?那些送養出去,從此過著幸褔快樂的生活僅是少數,多的是還在收容所、還在中途環境沒有送出去或送不出去的,但我們還是很努力在送養與建立飼主的飼主責任。
常在想,如果牠們沒有被生出來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