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人與動物友善共存的生活空間,請讓我們一起努力

根據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嘉義縣阿里山區有筍農將一隻猴子綁在竹林上,「效法『殺雞儆猴』」,作為警告其他猴子進入竹園啃食竹筍。協會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逾越了野生動物保育法中允許基於防範農損的理由獵捕野生動物的規定,並且在實質上造成對於猴子的虐待與傷害,違反動物保護法禁止虐待動物的規定。

專家警告—野生動物並非寵物

除了常見的犬貓之外,還有很多人因為新奇或是特殊的愛好飼養著許多「特殊寵物」- 如爬蟲、猛禽、猛獸等等,而這些特殊寵物大多來源於野外,或是野生種源人工繁育的後代,因此特殊寵物背後的盜獵、走私、生態環境破壞問題以及對於人類的健康風險等影響是非常巨大的,而繁殖、販賣業者到購買者並非有對此進行全盤的思考,對此協會特別呼籲大眾「野生動物並非寵物」。

台灣獼猴自保育類野生動物降級事件​之聲明

今年6月底,林務局召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討論調整20多種哺乳類野生動物之保育等級,此次調整是基於4月召開的「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專家會議」之結論進行調整,其中產生較大爭議的便是與人類互動性較高之台灣獼猴,會中專家學者一致認為台灣獼猴因族群數穩定增加,可由保育類野生動物調整為一般類野生動物,農委會也第一時間表示並非為了解決農損而進行調整 ,但此番調整公布後引起各界不滿

「山林奪魂鋸!殘忍山豬吊殺傷力不下獸鋏,加強管理刻不容緩」記者會後聲明稿

1.為了打獵或是為了防止農損發生,而去捕捉動物,這是野保法所許可的事,本協會也認為,國家必須提供完善的保障,應制定合理的狩獵、農損補償制度與管理規範。2.本協會希望也堅持落實野保法與動保法的基本精神,也就是我們人類在利用動物的時候,應該選擇使用讓動物受到最少、最短痛苦的方式。我們站在防止動物虐待的立場是反對任何會造成動物極大痛苦的行為。

「山林奪魂鋸!殘忍山豬吊殺傷力不下獸鋏,加強管理刻不容緩」記者會

Taiwan SPCA (社團法人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TSPCA) 近來陸續接獲通報案件,有動物因為誤觸山豬吊或疑似山豬吊陷阱,而在驚嚇下,基於求生的本能嘗試掙扎逃生,卻在掙脫的過程中,硬生生地扯斷肢體。至於無法掙脫的動物,就只能坐以待斃,如果設置陷阱的人沒有及時去巡視,或是恰巧被其他人發現後救援,那麼動物的下場往往就是活活餓死。

TSPCA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聲明 野保法原住民族狩獵規定修正

立法院於上(2)月24日召開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黨團協商,就其中涉及修改原住民族狩獵規定—亦即野保法第21條之1與第51條之1—的部分,其協商結果以及本會的聲明如下:​一、肯認保障原住民族自治的精神本協會相信、也期待原住民族同胞,憑藉著千百年來的經驗與智慧,以及較其他族群更為貼近自然的文化與生活,在實踐自治權力/權利的同時,也能夠為這片土地上的所有生命,創造出一個更為美好的共存空間。